校政[2014] 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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宛东中专教师工作目标量化考核方案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为目标,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,以促进教师业绩为导向,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、标准科学、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,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,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。
二、考核对象
所有在编在岗的具有主系列专业职称的专兼职教师
三、考核内容
(一)公共目标考核(2 0分)
1、师德师风(5分)
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进步,遵纪守法,教书育为人师表,履行教师职责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圆满完成教学任务,符合要求者记5分,有下列情况的酌情扣分。
(1)受到学校警茜‘及以上处分者扣5分。
(2)政治上有错误言论,行为上有损师德形象。师生反映强烈,学校点名批评者扣3分。
(3)不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,违反学校规章制度,工作有重大失误者扣3分。
(4)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、私自乱发资料现象者扣2分。
(5)违反上级规定私自办班、私自校外代课,经举报查证属实者,每次扣3分。
(6)按学校界定的“教学事故”标准,每违犯一次扣1-3
分。
(7)有酗酒滋事.打架骂人考3分。
(8)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等公共活动,不按照要求参加者每次扣1分。
2、工作纪律(7分)
全学年保持全勤者记7分,有以下情况者酌情扣分。此项得分扣完为止。
(1)旷课(会)一节(次)扣2分。(2)迟到、早退一节(次)扣1分。
(3)请事假一天扣0.5分,病假一天扣O.2分。
3、招生工作(8分)
教师完成招生任务的记8分,每超一名奖1分,总奖分不超过5分,没有完成任务者按比例扣分。
(二)业务目标考核(80分)
1、教学工作(65兮)
(1)教学工作量(45分)
专职教师全年基础工作量为600节,兼职教师的基础工作量。科员为500节,副科为450节,正科为300节(即周基础工作量分别为15、12.5、11.25、7.5节)。专兼职教师完成全年基础工作量者记45,每超26节加1分;专职教师每少13节扣1分,兼职教师中科员每少10节扣1分,副科每少9节扣1分,正科每少7节扣1分。
所有教师的教学工作总量为:(授课节数+备课节数+1/2辅导节数)×实际上课周数。
经学校同意外派工作或学习且时间在半年以上者,教学工作量按基础工作量的80%计算。
全体专兼职教师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,主动承担教学任务,在基础工作量内无故不承担教学任务者,视性质、惰节轻重给予纪律、经济惩处。
(2)教学环节(10分)
认真完成备、讲、辅、批、考、评等教学环节的记10分,有下列情况的酌情扣分。
①教师要认真撰写教案,教案规范、完整,每缺一节教案扣O.5分,教案不规范酌情扣分,扣完为止。
③不按教学进度计划讲课,实际教学进度和计划进度相差两周以上者,每次扣1分。
③上课时教师不对学生进行考勤、没有认真组织教学、课堂秩序混乱、擅离教室者,每次扣1分。
④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进班辅导,每缺一节次辅导扣O.5分,扣完为止。
⑤作业批改,数学、英语按课节每周不少于5次,语文作文每单元一篇,小作文每周一篇,其它学科每周不少于3次,周备课量不足3节的,每节布置一次作业,全批全改。语、数、英两个班要求全批全改,三个班批改三分之二,理化生政史地三个班要求全批,四个班批改三分之二,五个班以上批改二分之一,其他学科全批全改.每班按60人计,60人以上者按原标准三兮之二批改。每少布置一次作业扣0.1分,少批改一次作业扣O.1分,批改作业不认真的每次扣O.05分。
⑥教师要服从安排完成监考任务,不参加监考约每次扣0.2分。
⑦不能按要求认真完成评卷任务的,每次扣0.2分。
(3)教学质量(10分)
教学质量以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和学生评议得分为准,其中,学校评课占7分,学生评教占3分。学校业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评课,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,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评教活动,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等。评分结果确定教师教学质量得分。
2、教研工作(15兮)
(1)常规教研(15分)
①教研活动(6分)
教师要参加学校各种教研会议,无故缺一次扣2分,请假一次扣0.5分,扣完为止,以学饺教育教研部门检查记录为准。
②教研论文(2分)
每位教师每学年撰写一篇教研论文(含试卷分析),不交论文者不得分:
③听评课(4分)
每位教师每学年听评课20以上。每少一次扣O.5分,扣完为止,以听课记录为准。
④校内公开课、比赛课等(3分)
教师讲一次公开课、比赛课等得3分,不讲不得此项分数。
(2)教研业绩奖分
①获奖论文、教案、试卷等
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论文、教案、试卷等比赛并获奖的,以证书原件和获奖文件为依据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校分级记分,一等奖记4、3、2、1分,二等奖记3、2、1、0.5分,三等奖记2、1、O.5、0.25分。
②赛课、技能大赛等
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赛课、技能大赛等并获奖的,以证书原件和获奖文件为依据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校分级奖分:一等奖记5、4、3、2分,二等奖记4、3、2、1分,三等奖记3、2、1、0.5分。获奖的学生或教师若有辅导教师(以辅导证书为准),辅导教师记分减半。
③课题成果
以厍学校组织的各级课题项目的,以立项、结项证书和成果资料为依据,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、校分级奖分,一等奖记5、4、3、2分,二等奖记4、3、2、1分,三等奖记3、2、1、0.5分。限奖课题组前五名,其中主持人按100%奖励,第五名按60%奖励。
④论著、教材及辅助读物
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字数达到20万字以上的个人学术专著,奖10分;教材(15万字以上,需参编)主编、副主编、编委分别将8、7、6分;辅助读物(10万字以上,需参编)主编、副主编、编委分别奖6、5、4分。
⑤论文发表
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,每篇奖3分;以CN级期刊发表的论文,2000字以上的每篇奖2分,2000字以下的奖1分。
教研业绩奖分最高不超过20分。
此方案自2014年开始执行。